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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6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6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6批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请按照指南要求和形式审查要点自主申报,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8日(截至24:00)。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在科技业务系统中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二、申报单位按业务流程获得本项目拟立项资助时,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我委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6批项目申请指南
  2.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6批项目课题指南
  3.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模板)
  4.科研诚信承诺书
  5.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6.形式审查要点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
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6批项目
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加快构建从源头到末端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科技手段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支撑作用,对科技抗疫重点领域进行支持。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5号;
  (二)《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发〔2016〕7号;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五)《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20〕14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按照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强度,本批次首笔资助资金纳入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四、申请条件
  (一)牵头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科技型企业。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申请单位的全时在职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
  (三)课题指南中有应用示范指标的,示范地点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项目将通过实地勘察、仿真评测、应用环境检测等方式开展“里程碑”考核,将最终用户意见作为重要考量,并视考核情况分阶段拨付经费。项目验收时将通过现场验收、用户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在应用场景下开展。
  (四)鼓励联合申报,聚焦关键核心问题,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医疗卫生单位联合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和协同创新,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并注意以下事项:
  1.提供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其中牵头申请单位应当负责研发内容和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
  2.项目组前5位主要成员中至少2位为牵头申请单位研究人员;
  3.有企业参与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市财政资金资助企业的金额,并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五)科技抗疫专项限项要求: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同一单位限牵头或参与申请本批次1个项目;企业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牵头和参与)的科技抗疫专项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2020年至今),超过3项的,不得申请。2021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上述限项要求限制。
  2.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限牵头或参与申请本批次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牵头和参与)的科技抗疫专项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2020年至今),超过3项的,不得申请。
  (六)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七)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项目申请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五、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科技抗疫专项项目申请书原件;
  (二)2021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三)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五)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原件;
  (六)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
  (七)合作协议原件(如有合作单位);
  (八)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九)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或省科技计划立项文件、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和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并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一经立项,投入资金总额不予调整,市财政资金申请额与实际下达资助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资金补足。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8日(截至24:00)。
  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的要求在科技业务系统中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并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三)书面材料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电话:
  业 务 咨 询 :
  88102164(抗疫专2022063);
  88103434(抗疫专2022064)
  88102451(抗疫专2022065-66);
  技 术 支 持 :86576087、86576088。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九、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项目拟定--项目审定--计划下达--书面材料提交--合同签订--经费拨付。   十、办理时限
  成批处理。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   十二、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者年检
  无年审,市科技创新委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
  声 明: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的,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或撤销项目,并纳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市科技创新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请单位代理资金申请事宜,申请单位必须自主申请。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市科技创新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市科技创新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市科技创新委举报。
  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提供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项目申请单位提供无防伪标识封面(未备案)或属于虚假防伪标识封面(未备案)的审计报告,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其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并按照市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项目申请单位一经立项,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开展研发活动,完成约定目标。有义务接受主管部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完成中期检查和抽查。有义务最迟在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交纸质验收申请资料。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主管部门按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记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请科研资助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他责任。
  附件2
  抗疫专2022063 猴痘病毒快速检测技术研发
  一、领域:生物与人口健康技术-医疗仪器、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   二、研发目的:
  推动研发适用于口岸、海关、机场等场景对入境人员的快速检测筛查的猴痘病毒检测技术,为将来的猴痘疫情防控提供技术储备。   三、主要研发内容:
  (一)猴痘病毒快速检测方法研究;
  (二)猴痘病毒快速检测系统的研发(含配套试剂耗材)。   四、项目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
  技术指标(核酸和抗原检测可以二选一):
  1.核酸检测试剂为双靶点特异性检测试剂,检测限≤200 copies/mL;检测时间≤45分钟(从采样到出具报告);
  2.抗原检测产品要求快速、灵敏。检测时间≤10分钟(从采样到出具报告);灵敏度接近核酸试剂,检测限≤200 copies/mL;检测成本具备市场竞争优势;提供配套的全自动或便携检测设备,并适用于实验室或现场检测;
  3.完成临床试验,并取得国内外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项目实施期限:12个月。   六、资助方式:赛马或里程碑式。   七、阶段性考核指标(6个月):
  获得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注册检验报告。   八、资助经费:不超过600万元。   九、有关说明:具有较好的猴痘病毒检测产品的研发基础,以及具有核酸或抗原检测试剂批量生产能力的企业参与。
抗疫专2022064 污水中新冠病毒高效检测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
  一、领域:资源与环境-环境监测及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技术   二、研究目的:开发污水中新冠病毒高效检测系统,解决目前污水采集及新冠病毒检测耗时耗力、无法大规模快速完成的问题,为污水新冠病毒监测系统的建立和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三、主要研发内容:
  (一)全自动污水采样装置研发:开发一套不影响路面通行、24h无人值守、任意时段进行污水采集和存储的全自动污水采样装置;
  (二)污水中病毒富集浓缩方法研究:开发2种以上高效-快速-经济-适用性广的污水中病毒富集浓缩流程;
  (二)全自动污水病毒富集浓缩装置研发:研发一套适用性广、高回收率、低检出限、无交叉污染的污水病毒富集浓缩自动化装置;
  (三)污水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研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靶标和试剂优化,提高对污水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灵敏度和特异度;开发自动结果判读和数据传输系统,实现核酸检测结果的自动准确判读和实时传输;
  (四)可适用于广谱的病毒检测技术研究:开发可同时满足DNA病毒和RNA病毒的检测方法和装置。   四、项目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
  (一)学术指标:
  制订污水中新冠病毒检测技术规范 1项,编制地方标准建议稿1项。
  (二)技术指标:
  1.污水中新冠病毒检测方法的平均浓缩回收率≥10%,最低检出限≤10拷贝/ml,检测时长≤6h。
  2.研发全自动污水新冠病毒在线监测站及在线监测系统软件平台1套,实现污水新冠病毒24h在线检测、数据实时传输。
  3.检测装置可适用于DNA病毒和RNA病毒的检测。
  (三)示范指标:
  1.在福田、南山和罗湖口岸区域开展应用示范,采集并检测样本≥2000份。
  2.项目申请验收时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1份。   五、项目实施期限:6月。   六、资助方式:中期评估式。   七、资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
抗疫专2022065 抗猴痘等DNA病毒药物研发
  一、领域:生物与人口健康技术-医药生物技术   二、研发目的
  针对猴痘等DNA病毒的国际流行和入侵风险,通过老药新用的途径快速研发抗猴痘等DNA病毒药物,检测其用于治疗的潜力,为防范和应对可能的猴痘等疫情做好研究和技术储备。   三、主要研发内容:
  (一)建立生化或者细胞水平的抗猴痘等DNA病毒药物筛选系统;
  (二)开展已有临床阶段药物的抗猴痘等DNA病毒高通量筛选,包括已有临床应用药物以及在临床试验中被证明对人体安全的候选药物。
  (三)开展活性药物的细胞水平和动物水平的抗猴痘等DNA病毒的有效性研究。对照药物的人体安全剂量范围,评估其临床应用潜力。   四、项目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
  (一)学术指标:
  申请发明专利≥1项。
  (二)技术指标:
  1.发现具有抗猴痘等DNA病毒活性的且此前至少在临床一期已经验证安全性的药物不少于1种;
  2.在该药物的人体安全性剂量的血清峰值浓度下,其在细胞水平和动物水平的抗猴痘病毒活性不低于80%,细胞水平EC50小于2μM。   五、项目实施期限:12个月。   六、资助方式:中期评估式。   七、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   八、有关说明:由具有相关产品研发经验的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结合,申报时应提供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以及相关生物安全承诺,项目申报时制定合理的项目产业化进度图。
抗疫专2022066 抗猴痘等DNA病毒mRNA疫苗研发
  一、领域:生物与人口健康技术-医药生物技术   二、主要研发目的:
  针对猴痘病毒流行毒株,研发安全有效的猴痘等DNA病毒mRNA疫苗,为防范和应对可能的猴痘疫情做好研究和技术储备。   三、主要研发内容:
  (一)设计并合成多种猴痘等DNA病毒关键保护性体液免疫抗原及细胞免疫抗原的mRNA,筛选出在体外能高效表达猴痘病毒抗原;
  (二)利用mRNA和LNP技术平台快速制备mRNA抗原组合,在体内筛选出能引起保护性免疫应答的抗原组合;
  (三)建立猴痘等DNA病毒mRNA疫苗的制备工艺和质量评价体系;
  (四)评价猴痘等DNA病毒mRNA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mRNA和LNP体内代谢。   四、项目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
  (一)学术指标:申请发明专利≥1项。
  (二)技术指标:
  1.设计并合成两种以上猴痘等DNA病毒关键保护性抗原mRNA载体;
  2.筛选出至少一种猴痘等DNA病毒mRNA疫苗抗原组合,建立相应的mRNA疫苗制备工艺和质控标准;
  3.完成猴痘等DNA病毒mRNA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获得相关动物实验报告;   五、项目实施期限:18个月。   六、资助方式:中期评估式。   七、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   八、有关说明:由具备疫苗产品研发经验的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结合,申报时应提供具有开展相应生物安全等级实验的资质证明和实验对象相关生物安全等级的说明,项目申报时制定合理的项目产业化进度图。
  附件3
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6批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提纲)

  项 目 名 称:抗疫专2022××××××××××  
  申报单位(盖章):×××××××××××××××
  合作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移动电话:       
  项目联系人:       移动电话:       
   
   
二〇二二年×月×日

目录

  一、项目简介
  二、项目实施的背景和意义
  三、技术发展趋势及国内外发展现状
  四、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五、项目预期目标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现有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八、研发团队   一、项目简介   二、项目实施的背景和意义
  阐述项目所面向的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等有效需求,项目的先进性、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预期实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技术发展趋势及国内外发展现状
  概述项目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国内外研究开发、产业化状况、我市相关行业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差距、以及知识产权、市场需求情况等。   四、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阐述项目涉及的技术领域、工艺范畴,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拟采用的技术原理、技术方法、技术路线以及工艺流程,项目的主要技术创新点,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等。   五、项目预期目标
  阐述在技术进步、工艺创新方面可实现的预期成果,形成的产业前景,培养的技术人才,以及对解决当前疫情及产业发展问题的预期贡献。须有可考核技术指标和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六、项目实施方案
  阐述实现预期目标所需的组织管理方式、技术实施步骤、科技资源综合利用、成果产业化策略、研发资金的筹集与投入、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的对策措施以及特殊行业的许可报批等。   七、现有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相关技术领域的已有研发基础、主要研究成果;
  (二)项目实施具备的支撑条件;
  (三)申请单位近三年承担的国家、省、市相关科技计划;
  (四)与其它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情况(若有) 。   八、研发团队
  (一)研究团队的规模和结构(年龄、专业、职称等);
  …………(阐述团队的基本情况)。具体团队成员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年龄

职称

学历

所学

专业

在项目中

承担任务

人员分类

是否在深

购买社保

1

×××

×××××××

××

××

××

×××

×××××

项目负责人

 

2

×××

×××××××

××

××

××

×××

×××××

项目主要成员

 

3

×××

×××××××

××

××

××

×××

×××××

项目主要成员

 

4

×××

×××××××

××

××

××

×××

×××××

项目主要成员

 

5

×××

×××××××

××

××

××

×××

×××××

项目主要成员

 

6

×××

×××××××

××

××

××

×××

×××××

其他研发人员

 

7

×××

×××××××

××

××

××

×××

×××××

其他研发人员

 

8

……

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

 

 

 

 

 

 

 

备注:项目负责人、主要成员应与申请书填写一致,名单中的人员数量应与申请书填写的项目总人数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申请单位的全职研究人员,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

 


  (二)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的研究背景(工作简历、主要学术业绩,近年来主持的各类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不超过5篇)、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以及发明专利等)。
  附件4
  科研诚信承诺书

  本人/本单位根据               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自愿提交               项目申请书,在此郑重承诺:所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以下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违反研究成果署名、论文发表等规范要求;
  (二)购买、代写、代投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三)以伪造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请托游说、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奖励等;
  (四)通过聘请、合作、技术指导等方式主导、指使、参与、配合、默许中介机构从事违规行为,包括中介机构代填代报科技业务申请文书,中介机构以风险代理方式收取服务费,项目承担单位将财政资助资金支付中介咨询服务费,中介机构指导、协助申报单位提供与事实不符的申报材料,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结论等;
  (五)违反涉及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等科技伦理规范;
  (六)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如有违反,本人/本单位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不予受理、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立项、终止项目,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或奖金,撤销奖励,取消一定期限深圳市科技计划或科技项目或科技奖励申报资格,记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本人/本单位根据          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自愿提交          项目申请书,在此郑重承诺: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国际公约,所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以下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行为:
  (一)提供虚假知识产权申请材料;
  (二)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
  (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
  (四)知识产权部门认定的知识产权失信行为;
  (五)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如有违反,本人/本单位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不予受理、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立项、终止项目,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或奖金,撤销奖励,取消一定期限深圳市科技计划或科技项目或科技奖励申报资格,记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科技抗疫专项2022年度第6批项目书面材料形式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备注

1

申报单位资格:牵头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科技型企业。

 

2

申报方式: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提供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其中牵头申请单位应当负责研发内容和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

 

3

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申请单位的全时在职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项目组前5位主要成员中至少2位为牵头申请单位研究人员。

 

4

财政资金分配:有企业参与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市财政资金资助企业的金额,并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5

科研诚信:已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6

限项规定: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同一单位限牵头或参与申请本批次1个项目;企业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牵头和参与)的科技抗疫专项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2020年至今),超过3项的,不得申请。2021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上述限项要求限制。

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限牵头或参与申请本批次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牵头和参与)的科技抗疫专项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2020年至今),超过3项的,不得申请。

 

7

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所需的附件材料应完整。

 

8

科技伦理: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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