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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律师行业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

山西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律师行业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


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的态势,为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全力守好疫情防控的山西阵地,全面落实省委提出的“三个坚决”工作要求,确保全省广大律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全省律师倡议:
  一、树立大局意识,落实隔离措施
  全省律师事务所、律师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按照各级党委政府要求,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外出”规定,尽量减少外出旅游,特别是出境游,非必要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在疫情较重地居住或旅行的,应居家隔离、不得外出。与疫情较重地外来人员密切接触过的,应主动到社区报告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与疑似或确诊病人有接触的,应及时联系街道社区、卫生健康部门,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控制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减少人员聚集,不得举办超过100人的集会。   二、加强个人防护,自觉配合检查
  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健康生活方式。谨慎处理冷链食品,接触、处理冷链食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消毒。外出时应戴好口罩,搭乘正规交通工具,尽量绕开疫情较重地,保管好个人财物。自驾人员不要超载超速、不要疲劳驾驶。会见当事人、到司法机关办案或到公共场所时加强个人防护,自觉配合办事单位以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排查、登记等工作,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逗留时间。   三、强化人员管理,积极接种疫苗
  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制定疫情应对预案,做好对本所律师防疫管理,落实好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高效妥善处置各类涉疫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保障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行。党员律师要带头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护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健康。   四、及时报告疫情,不适立即就医
  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要扛起疫情防控第一责任,加强对律师的引导和关爱,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摒除松劲情绪和侥幸心理,做好科学应对突发疫情的充分准备。注意关注身边情况,如遇疫情较重地人员或发烧发热人员,请及时报告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或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乏力等疑似症状,请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五、开展法律服务,共筑防疫屏障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全体律师,充分发挥专业和职业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助力党委、政府和全社会依法防控。要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自觉做正确舆论的传播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媒介宣传法律知识和科学防治知识,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引导群众理性面对疫情,消除社会恐慌心理,切实稳定社会人心,形成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风雨同舟,我们戮力同心,共同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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