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制定机关: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字号:京文旅发〔2020〕481号
- 公布日期:2020.12.31
- 施行日期:2020.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京文旅发〔2020〕481号)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实现精准有效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冬季以及元旦、春节期间复工复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各单位元旦、春节期间不举办大型年会、联欢会、游园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严格进出京管理,倡导员工就地过节。引导员工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严密做好个人防护。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防疫规定的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内容将视疫情发展进行适时调整,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特此通告。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31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