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宝鸡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麻疹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宝鸡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麻疹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宝卫防发〔2015〕50号)
各县区卫生局、高新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媒体报道国外及我国个别地方发生麻疹暴发疫情,引起社会关注,也给我市麻疹防控工作敲响了警钟。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疫情传入引起流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麻疹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麻疹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是我市重点预防控制的传染病。当前正值高发季节,传统佳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发生麻疹病例甚至暴发疫情的风险加大。各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麻疹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领导,将麻疹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认真查找并尽快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并落实得力措施,确保麻疹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夯实预防接种,巩固免疫屏障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辖区8月龄、1.5-2岁适龄儿童麻疹类疫苗的常规免疫,确保全程及时接种率达到95%以上。同时加强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及时发现低接种率和免疫空白地区,并结合近年麻疹疫情情况,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迅速开展查漏补种,切实提高适龄儿童麻疹类疫苗接种率,减少易感人群积累,提高人群免疫水平。 做好疫情监测,提高识别能力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麻疹疫情监测工作,完善麻疹监测网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麻疹监测病例识别能力,开展主动监测,确保做到麻疹疑似病人早发现、早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病例监测、暴发疫情监测、预测预警工作,规范开展血清学和病原学检测,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强化协调配合,做好疫情处置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系统内有关单位协作配合,依据《全国麻疹疫情调查与处置技术指南(2013年版)》,做好疫情调查和处置工作。医疗机构收治的麻疹病例应实施呼吸道隔离措施,自前驱期出现卡他症状时开始隔离至出疹后4天,并发肺部感染的应隔离至出疹后14天。疑似病例未确诊之前,按确诊病例进行隔离,单独病房诊治。确诊的麻疹病例可同住一个病房。严格遵照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工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密切接触者在接触传染期麻疹病例后应进行居家医学观察,观察期限到最后一次接触后21天,在此期间避免与其他易感者接触。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开展疑似病例主动搜索、疑似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应急接种对象排查等工作。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麻疹疫苗应急接种、风险评估、疫情通报等工作。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病意识
各县区要及时编印宣传资料,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以及宣传栏、黑板报、讲座、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为重点的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减少传播机会。 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措施到位
近期,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麻疹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新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不断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麻疹疫情暴发流行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宝鸡市卫生局
2015年2月3日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