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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户为单位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的通告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户为单位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的通告


  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型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切实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经市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户为单位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的防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各村(居)、村民组、小区由村(居)委会或小区物管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并安排人员值守。非本村(居)、村民组、小区的车辆、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二、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医等需要外,原则上不得外出。   三、各村(居)、村民组、小区辖区内居民进、出均要检测一次体温并做好登记。   四、家庭成员中有1月15日后返回、且有武汉等重点疫区旅居史或与武汉等重点疫区相关人员直接接触人员,由辖区村(居)委会报当地医疗机构上门采样送检,并实行居家医学观察,隔离观察期间一律不得出门。体温异常符合送医条件的,要及时高效处置。   五、居民外出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尽量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出租车。   六、所有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做好防控工作,并管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辖区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引导,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七、各地要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动员群众力量排查病源。   八、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一意孤行,危害公众安全的,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九、以上事项由各县(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负责督查指导执行。
  上述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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