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本市各类托育机构暂停收托保育服务的通告
- 制定机关: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1.01.21
- 施行日期:2021.01.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突发事件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本市各类托育机构暂停收托保育服务的通告
根据当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总体部署,为切实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月21日起,本市各类托育机构依法暂停开展收托、保育服务。恢复入托时间将另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相关举措如给婴幼儿家长的工作和家庭生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