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的通知
(粤科实字〔2020〕35号)
各有关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好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为我省抗击疫情做好科技支撑保障作用,我厅组织编写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从业人员和生物安全防护,加强环境设施与设备的管理,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附件: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
省科技厅
2020年2月10日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