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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湘应急函[2020]29号)


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0〕6号)精神,现就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相关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
  当前,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又值节后企业复工复产集中期,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企业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统筹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积极投入、主动作为,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为全省集中精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措施
  (一)复工复产基本要求
  1.全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除外)复工复产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省政府明确的2月9日24时。
  2.各相关企业要精心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必须明确复工复产工作计划、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以及疫情防控措施,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备。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
  4.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辩识,完成职工健康监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整改等工作。自行组织力量严格检查验收,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要对验收结果严格审查把关并签字确认。
  5.企业除保证正常生产需要外,还应储备必要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防护和应急物资。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
  (二)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1. 复产前,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消除从业人员假日情绪,确保安心、踏实工作。
  2. 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安全规程等,明确岗位职责,新上岗和转岗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要采取自学、网络视频教学等方式,禁止组织聚集式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 加强应急管理。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全面检查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配置和完整情况。
  4.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节后复产生产安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照相关标准规程,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消除隐患。
  非煤矿山:露天矿山重点检查矿山公路、采场边坡、排土场、油库、炸药库等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存在大的断层、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的矿山,要全面检查采场及矿山周边的山体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地下矿山重点检查通风、提升运输、排水、供电等系统,针对矿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可能存在的冒顶片帮、坍塌、透水、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火灾、爆炸和采空区垮塌等,特别是停产时间较长、长期无人作业的矿井、采场、巷道,必须严格做到先通风,再进入,按要求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等;尾矿库企业要对排洪、排渗、沉降、位移监测等系统及坝体、库区水位、干滩长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金属冶炼:企业复工前必须对生产系统,电气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容器等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吊运装置及附属设施。冶金企业按去年专项治理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煤气储存、输送、管道、阀门等设备,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其他企业:要严格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认真按照《湖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2019-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要严格审批制度,企业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同时,要加强作业现场的监护和安全管控。
  (三)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全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必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手机确保24小时开机畅通。各相关企业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取消一切集体活动,并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人员进出管控制度,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配戴防护口罩。同时,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监管与服务并举
  一是探索创新非常时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通过信息化、精准式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法开展监督检查,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加强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二是重点抽查复工复产企业,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有针对性地抽查复工复产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相关措施。同时,要指导企业做好返工潮、复工潮疫情防控。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督导组结合集中整治工作对重点地区和企业进行抽查。三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安全服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紧密围绕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的安全指导服务。四是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各地要加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群众举报或在监管执法中发现有疫情防控举措不落实、未经同意擅自复工复产、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等行为的,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三、落实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企业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紧急事项及时处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工作信息联络畅通。各市州应急局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下班前应通过微信、QQ等方式向省厅非煤工贸处书面报告本地区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含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建立健全与卫生健康机构应急联动机制,根据疫情通报和要求,立即组织有关力量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同时,各级应急管理局要做好自身疫情防控,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和装备,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护好应急管理队伍战斗力。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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