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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近期有广州市旅居史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近期有广州市旅居史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梧建〔2021〕349号)


各县(市)住建局、各城区建设局、市房地产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
  近期广东多地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我市与广东相邻,人流物流来往密切,为科学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属地防控责任
  各单位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督促各物业服务小区、开发项目销售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加强《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宣传,配合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社区(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工作要求,加强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相关人员追踪、排查和管控,落实“四早”措施,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发生。   二、严格追踪排查,强化管理服务
  来自广州市中风险地区及后期可能增加的其它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务必及时向社区报备,并按抵桂时间算起配合进行健康管理:
  1、抵梧不足 7天的,进行 14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7、14天儿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第7天);
  2、抵梧超过7天不足 l4天的,进行 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第 1、7天儿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 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第7天);
  3、抵梧超过 14天不足 2I天的,进行 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7天);
  4、抵梧超过21天的,做 1次核酸检测。
  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须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   三、建设智慧物业,提高科学防控能力。
  各单位应在物业服务小区、开发项目销售场所结合实际,探索研究智慧管理+疫情防控平台,加强社区防控、卫生健康、公安、通信管理部门联动,发挥大数据优势,实行自动测温、人脸识别、健康码确认等智慧管理措施,实现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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