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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
(长医保联〔2022〕5号)


榆树、德惠市医疗保障局、双阳、九台区医保分局、卫生健康委,市属、县(市)(不含农安县、公主岭市)、区属有关公立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0 号)要求,为更好适应新型冠状病毒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工作,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现就进一步降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最高不超过16元/人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含检测试剂),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不超过4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二、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价格最高不超过2元/人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允许除外单独收费,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收费(含抗原检测项目、抗原检测试剂及采样器具)最高不超过6元/人次。   三、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单纯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服务,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挂号费及门诊诊察费或一般诊疗费。   四、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政府指导价均为最高限价,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要充分考虑到规模效应和基层组织、志愿者对成本的分担效应,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多人混检按不高于每人份3.2元的标准计费,检测机构仅提供样本转运及检测服务的,需进一步降低计费标准。   五、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在监管中,要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质量监管,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六、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社会检测机构提供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倡导参照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七、各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于2022年5月30日起执行。请各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严格按此通知抓好落实。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市属 价格(元)县(市)区属价格(元)说明
250403100(z)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D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人次1616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不超过4元/人次。由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最高不超过3.2元/人次。
250403105(z)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指采集样本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含样本的采集、处理、标记、回收、出具判断和审核结果。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人次22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收费(含抗原检测项目、抗原检测试剂及采样器具)最高不超过6元/人次。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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