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切实做好科技创新载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切实做好科技创新载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防范”的原则,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各研发机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载体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随着节后复工、复产临近,返程车辆和人员增多,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做好各类科技载体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对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要紧密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各科技创新载体要构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运营单位职能处室和入驻机构的责任分工,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强化科技创新载体包楼、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强化复工管控。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所属各类研发机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载体强化疫情防控。各载体运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和相关工作指引(见附件),对来自疫区的员工,引导延期返佛上班,保障合法权益,解决后顾之忧。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工后要进一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统筹复工上班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复工对疫情防控不造成冲击,强化安全生产。对有来自疫区员工的单位,要做到信息反馈全覆盖;对尚未返佛的来自疫区员工,要最大限度做好延期返佛引导工作。 加强物资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协助所属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加大应急物资购置、储备和统一调配力度,做好人员配备、药品和物资储备,督促入驻机构储备物资,提醒进出人员自备口罩等,发动社会力量,千方百计保障出入口体温计、口罩、护目镜等用品的供应,满足研发机构和孵化器、众创空间入驻机构的应急需要。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对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 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各科技创新载体的疫情联防联控信息。对防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区卫生防疫部门及市科技局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引导,统一发布权威信息,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正确引导舆情,消除社会恐慌。
附件:广东省用人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试行)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4日
2020年2月4日
附件
广东省用人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试行)
按政府要求适当延迟节后复工日期。科学安排节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工时间的有关要求。建议企业劝告本单位疫情发生地员工在疫情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暂缓回厂复工。
减少聚集活动(如会议、培训、聚餐、聚会等),节后复工暂缓安排集中体检;
创新采用远程协同、视频会议、网络招聘、邮件等方式开展工作;
减少食堂集中用餐,可打包单独用餐、分多批次分散用餐,并做好餐(饮)具消毒;
保持场所通风,工作场所勤开窗、勤通风,空调车间等场所增加新风量;
做好场所清洁和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环境物体表面可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受到污染随时清洁消毒,勿遗漏电梯间、宿舍、员工交通车等区域;
提供并要求员工佩戴防护口罩,在电梯间、食堂、通勤公交工具上、下班后进入公共场所也要佩戴;
建议员工尽量不要外出,步行或骑行上下班,如须乘坐公共交通则全程佩戴口罩;
教育员工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用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
做好节后复工人员登记,包括返工交通工具、日期、班次、假期停留和聚会情况等;
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并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严格落实“早发现、早筛查、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教育复工人员配合测体温等医学检查以及必要情况下的隔离等医学观察;
员工身体不适,建议先向企业医务室或定点医院电话咨询,非急、重症少去或不去医院;
加强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培养员工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防护指导;
重视但不歧视疫区返工人员或疑似病例;
保障员工权益,如有员工处于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或者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能按时返岗的,告知员工其合法劳动权益将依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