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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吉林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开仓运营的公告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吉林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开仓运营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物传人”的风险,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吉林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以下简称“总仓”)开仓运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零时起,凡进入吉林市区(包括永吉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提前24小时向总仓进行预约及报备。报备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进口冷链食品名称、入境货物报关单、“三证一码”(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业经消毒证明、“吉冷链”溯源码)、食品名称、种类、数量、运输单位(车辆)、到货地点、预计到达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没有相关信息或信息不全的,一律不得进入吉林市区(包括永吉县)。总仓不接受没有相关信息或信息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   二、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总仓,必须经批批核酸检测阴性和最小密闭外包装件件消毒,并完成“吉冷链”追溯二维码赋码后,货主按总仓通知在规定时限内提货,领取出仓证明后方可出仓。进口冷链食品须“整批入仓、整批出仓”。   三、没有“三证一码”、出仓证明或者“三证一码”、出仓证明信息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使用、销售。   四、运输进口冷链食品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进口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食品,并做好个人防护。车辆进出时,司机和随行人员应当避免与总仓工作人员接触,并服从总仓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核酸检测呈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进行应急处置。   六、进口冷链食品在总仓内预防性消毒以及逾期提货等费用由货主承担。   七、对于违反本公告规定的有关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仓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黄旗街吉兴路45号(东北亚农产品批发市场院内)
  预约报备及咨询电话:62123115  13134412359
  预约报备及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00-16:30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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