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暂停窗口现场服务的通告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暂停窗口现场服务的通告
根据我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为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阻断疫情传播,有效保障市民群众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杭州市财政局窗口现场事项办理通告如下:
财政票据窗口
1.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暂停杭州市财政局票据服务办事大厅(中河中路152号412室)窗口业务现场办理。对于应急的确需窗口办理的特殊情况,可拨打0571-87715050或通过QQ群(205529878)进行咨询和预约后办理,尽量减少在窗口的滞留时间,并自觉佩戴好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赠票据领用事项,已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2.提倡网上办、移动办、自助办、延后办等办事模式。杭州市已全面推行公共支付、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涉及市级各部门(单位)的非税缴费、取票等业务已基本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通过“浙里办”APP公共支付平台开展网上办、移动办,公共支付取票可通过各地公共支付自助机办理。 会计人员服务窗口
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暂停杭州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光复路113号201室)窗口业务现场办理。暂停服务期间,会计人员如有需要,请拨打电话0571-87044124进行业务咨询。 会计结算中心窗口
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暂停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窗口业务现场办理,财务人员可选择网上支付大厅、杭州财政办事E平台、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支付业务,相关业务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直接支付
操作流程:支付管理系统-直接支付申请录入-用款计划-上传附件-确认提交
登录支付管理系统,点击直接支付-直接支付申请录入-用款计划,选择所需“用款计划”确认后,修改“部门经济分类”和“申请金额”,再双击“上传附件”下方空格栏,弹出附件管理界面,在这个界面内可以通过“高拍仪”和“本地文件”两种方式上传盖有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的支付通知书以及相关原始凭证附件,最后完善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
2.授权支付
操作流程:支付管理系统-授权支付申请录入-用款计划-(上传附件)-确认提交
登录支付管理系统,点击授权支付-授权支付申请录入-用款计划,选择所需“用款计划”确认后,修改“部门经济分类”和“申请金额”,最后完善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
授权支付事后监控(见单审)的预算单位可以参照直接支付模式,还需要上传盖有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的支付通知书以及相关原始凭证附件。
3、其他支付
操作流程:其他支付系统-子户支付或小额户支付-附件-确认提交
登录其他支付系统,点击子户支付或小额户支付,输入相应的内容,并选择所需科目后,在“附件”栏最后面点击“浏览”按钮,弹出附件管理界面,在这个界面内可以通过“本地文件”方式上传盖有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的支付通知书以及相关原始凭证附件,最后完善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
4.其他事项
预算单位基础信息修改及相应银行账户变更,请通过“杭州财政办事E平台”,可以实现“零上门”。
垫付资金申请和小额账户额度追加等事项,预算单位可以事先通过电话或微信进行沟通,明确可以支付后,再进行申请录入,并上传盖有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的垫付申请表和小额账户额度申请表,可以实现“零上门”。
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资金支付,已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切实做好资金支付保障工作,确保资金快速、足额到位。支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支付内控机制,加强疫情防控项目相关支付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
对于确需现场办理的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对应的工作人员提前预约。
暂停窗口现场办理业务期间,我们将通过“不见面、非接触”的方式,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窗口恢复现场服务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另行发布通告,敬请关注杭州财政网和“杭州财政发布”微信公众号。
祝大家身体健康!
杭州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日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