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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南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重点区域隔离控制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传染性
        非典型肺炎疫情重点区域隔离控制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
              (豫非典组字[2003]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重点区域隔离控制工作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三年五月五日
             河南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重点区域
                隔离控制工作预案(试行)
  为确保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暴发、流行时,各级政府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隔离控制区”)的隔离控制工作,控制疫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隔离控制的原则和隔离控制区的确定
  (一)隔离控制的原则
  1.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隔离控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2.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照科学、准确原则,确定隔离控制区。
  当某一区域非典流行严重时,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确定和宣布疫区,并实施对疫区封锁等紧急措施。疫区一般在农村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镇或毗邻镇,在城市以一个或几个居委会为范围划分。
  3.隔离控制区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为目的制定隔离控制措施。
  4.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晶的供应和服务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证被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
  5.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预案和具体情况,制定隔离控制工作的具体方案。
  (二)隔离控制区的确定
  1.社会隔离控制区的确定
  当某居民楼某一单元发生1例(含1例,下同)以上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发生病例的该单元应确定为隔离控制区。
  当某居民楼有两个以上单元发生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时,该居民楼应确定为隔离控制区。
  2.学校隔离控制区的确定
  (1)寄宿制学校
  当某学生公寓楼的某一层发生1例以上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确定发生病例的该层宿舍为隔离控制区,并为其它楼层学生开辟专用通道。
  当某学生公寓楼两层以上发生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时,该公寓楼应确定为隔离控制区。
  (2)非寄宿制学校
  当某班发生1例以上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时,该班学生应全部停课回家进行医学观察。隔离办法参照社区隔离控制办法进行。
  3.农村隔离控制区的确定
  当农村某一家庭发生1例以上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时,与该家庭相邻的家院和病人经常活动的场所应确定为隔离控制区。
  当一个自然村发生5例以上(含5例)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时,该自然村应确定为隔离控制区。
  其它类型的隔离控制区,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上述隔离控制原则确定。   二、隔离控制的实施和解除
  (一)当某一区域发生非典病例或被非典病原体严重污染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隔离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隔离控制期限:从实际隔离之日起两周时间。如果在隔离控制期限内有新发病例出现,应自新发病例出现之日起,继续延长隔离控制期限,直至在一个完整的隔离控制期限内无新发病例出现。
  (三)隔离控制期满后,如无非典新发病例出现,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解除对该区域的隔离控制。对较大的隔离控制区,应根据疫情控制效果,分期解除隔离控制。
  (四)对隔离控制区解除隔离控制后,县级卫生部门应继续对被隔离观察人员进行一周的随访。   三、隔离控制要求
  (一)隔离控制区应有明显标志,实施交通管制,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绝对禁止密切接触者离开隔离控制区。严格限制隔离控制区的物品运出。
  (二)应根据具体情况将隔离控制区划分为若干小隔离控制单元,并保证各个隔离控制单元之间不发生人员接触。在各个小隔离控制单元内,应尽量避免被隔离人员之间互相接触。可视具体情况在隔离控制区内专设一隔离区域,用于安置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接触较密切的被隔离人员。
  (三)对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使用或接触过的物品,要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
  对被隔离人员活动的区域每天消毒两次。
  隔离控制区内的所有房间要加强自然通风。
  (四)被非典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和场所应立即封闭,并进行消毒处理。
  (五)对被隔离人员应进行强制性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被隔离人员应每日二次测量体温并有详细记录。当多人共用一支体温表测量体温时,必须保证每人使用后进行消毒,再转第二人使用。
  对发热病人,应使用专用交通工具,及时转运到乡镇卫生院或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医学留观。
  (六)对隔离控制区内的垃圾、污物实行集中管理,并按照医院垃圾处理有关规定消毒处理后,使用专车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七)加强对被隔离人员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宣传,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预防和控制非典的有关卫生知识,充分认识隔离控制工作的重要意义,稳定群众情绪。
  (八)参加隔离控制工作的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卫生知识培训,并配备防护用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四、对有关隔离控制区的具体要求
  (一)社区居民楼
  1.被隔离人员禁止离开住房。
  2.生活用品由专人送至被隔离者门口。
  3.每户生活垃圾在室内存放,每日在固定时间由专人上门收取。
  4.居民楼外设临时垃圾箱,垃圾经初步消毒处理后再送往专门地点。
  5.宠物不得离开房间。
  (二)学校学生公寓
  1.寄宿制学校学生公寓要按楼层分区管理,避免各楼层相互污染。
  2.被隔离人员除上厕所和使用卫生间外,不允许离开居住的房间。
  3.被隔离人员上厕所和使用卫生间一律要戴口罩。
  4.为被隔离人员提供安全饮用水、食品、个人卫生用品等生活必需品。
  (三)农村村庄
  1.农村村庄隔离控制区应按家院划分成若干小的隔离单位。
  2.被隔离人员不允许离开家院。
  3.每日对厕所进行消毒。
  4.自备井由专人管理,避免水源被污染。向村民发放漂白粉精片。
  5.家畜、家禽、宠物必须圈养或拴养,不得放养。
  对于其它隔离控制场所,由实施隔离控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隔离控制措施。   五、组织保障与职责分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隔离控制工作统一负责,成立隔离控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保障被隔离人员所需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隔离控制区的隔离控制工作。
  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为:
  (一)卫生部门:负责科学、准确地划定隔离控制区范围,并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确定;确定隔离控制实施与解除的时间;对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进行隔离、救治;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对被隔离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健康教育和防病指导;对隔离控制区进行消毒和消毒技术指导;承担同级政府交办的部分协调和组织工作。
  (二)公安部门:负责维护隔离控制区及其周边的社会秩序,必要时可进行交通管制,协助卫生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调查和实施强制隔离。
  (三)民政部门;负责对生活困难人员给予救助。
  (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调落实隔离控制区内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隔离控制期间,被隔离的在职工作人员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正常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五)教育部门:负责协调落实隔离控制区内学生的学习和管理。对被隔离学生按正常出勤对待。隔离期满后,学校应及时接纳学生返校,安排必要的补课。
  (六)建设和电力部门:负责保障隔离控制区水、气、电等基本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供应。
  (七)环境保护和环卫部门:负责对隔离控制区的垃圾、污物进行消毒的监督和指导,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八)经贸和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保障隔离控制区所需各种预防、治疗和消毒药械的供应和质量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疏于管理、措施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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