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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徐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四优先三补助两减免”惠农助农政策的意见

徐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四优先三补助两减免”惠农助农政策的意见
(徐政发〔202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特制定“四优先三补助两减免”9条政策意见。

  1.优先复工复产。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蔬菜果品、米面粮油、禽肉蛋奶、畜禽饲料等从事生产生活必需品的涉农企业优先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复产要优先使用本地农民工,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2.优先车辆通行。对运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物资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通行,并根据相关政策实行双向免费。   3.优先放贷资金。对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开工急需资金的优先放贷,并采取网络申请、线上服务、简化流程,降低融资成本。   4.优先保障防护用品。在防护用品、消毒用品调配上,对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优先保障。   5.对销售农产品予以补助。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线上销售本地农产品,鼓励本地经纪人利用多种渠道组织当地农副产品外销,鼓励设立平价蔬菜销售点,各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6.对采购收储农产品予以补助。鼓励商超、农贸市场优先采购本地农副产品,鼓励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冷库经营企业加大本地农副产品收储力度,各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7.对涉农贷款贴息予以补助。对本地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对涉农贷款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使用惠农政策资金的可以适当延期还款,对贷款利息由县(市)区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贴息。   8.减免用房租金。对承租国有性质单位的土地、生产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免收2个月租金。对承租集体和其他性质单位的土地、生产设施的,引导和鼓励出租单位或个人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9.免费提供农产品安全检测。各地要对承担市场保供任务的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上门服务,确保上市产品质量安全。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徐州遵照执行。各地、各相关单位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并推动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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