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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物业服务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十个必须”的通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物业服务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十个必须”的通告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物业服务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属地疫情防控“十个必须”通告如下:

  一、小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原则上只设置1个进出通道,单向通行的地下车库保留一进一出通道。   二、小区必须严禁外来车辆、人员进入,特殊情况须登记备案。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三、小区必须检测出入人员体温,发现体温异常者,要立即报告社区,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四、小区必须定时消毒公共区域,包括出入口、大堂、电(楼)梯、垃圾桶等场所和设施。   五、小区垃圾必须日产日清,设置废弃口罩集中回收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专门处置。   六、小区必须登记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回人员,并同步向社区报告。   七、小区业主外出必须戴口罩,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   八、小区业主必须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出租房屋内发生疫情的,依法追究业主责任。   九、小区业主必须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主动配合社区、物业公司排查预警工作,争做文明市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十、小区必须落实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宣传,高度重视,科学引导,积极应对,做到不轻视、不传谣、不恐慌。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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