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关于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告
-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
- 公布日期:2020.04.22
- 施行日期:2020.04.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银行业务 疫情防控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关于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告
即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重新开放来访接待场所,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请来访人员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佩戴口罩。进入接访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过程中请勿摘除口罩。
2、测量体温。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3、实名登记。应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信息登记。
4、人员管控。来访允许3人及以下进入接访场所,其他人员就地疏散,不得聚集、滞留;候访人员自觉间隔1米以上。 为加强疫情防控,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倡导通过拨打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来信等非接触方式反映信访诉求。
来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100号,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办公室收,邮编:361008。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2020年4月22日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