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城区应急出租车调度使用通告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城区应急出租车调度使用通告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0号)


  因出租车停运,为方便广大市民应急需要,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了300台应急出租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急出租车由所属出租车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张贴“应急出租车”标识。   二、应急调度使用范围
  1.防控工作医护人员;
  2.市防控指挥、督导督察、应急处置等工作人员;
  3.非发热疾病紧急救治人员;
  4.其他紧急用车。   三、由交通运输部门指定专人下达调度指令(包括车辆使用人姓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使用原因),统一调度应急出租车。
  联系电话:8765047 8765048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