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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沪市监垄价〔2020〕207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有关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药监局等七部门决定联合开展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联系人:苑晟、李婷,联系电话:64220000转1578分机、1572分机。
  特此通知。
  附件:1.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排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表
  2.防疫物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1
  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排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生产企业排查情况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排查企业数量

不合格企业数量

整改企业数量

开展质量抽查企业数量

抽查产品批次

不合格产品批次

监督抽查批次不合格发现率

医用口罩

 

 

 

 

 

 

 

医用防护服

 

 

 

 

 

 

 

呼吸机

 

 

 

 

 

 

 

红外体温计(额温枪)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

 

 

 

 

 

 

 

非医用口罩

 

 

 

 

 

 

 

熔喷布

 

 

 

 

 

 

 

无纺布

 

 

 

 

 

 

 

红外传感器

 

 

 

 

 

 

 

其他

 

 

 

 

 

 

 

数据截至时间:2020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所称“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等各类防疫物资生产者。
  2.本表填报的数据均为2020年4月29日(含当日)的累计数,包括市场监管和药监部门数据。
  3.同一企业生产多类产品时,按照所生产产品种类分别统计企业数量。
  报送说明:每周三下午17:0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发送至市局产品监督处和市药监局,邮件标题为:某月某日某单位防疫物资专项整治每周工作情况。
  附件2
  防疫物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质量违法类

认证检验检测类

药械资质类

价格违法类

其他

合计

 

立案

(件)

处罚

案件

(件)

罚没

(万元)

立案

(件)

处罚

案件(件)

罚没

(万元)

立案(件)

处罚

案件

(件)

罚没

(万元)

立案

(件)

处罚

案件

(件)

罚没退 (万元)

立案

(件)

处罚

案件

(件)

罚没

(万元)

立案

(件)

处罚

案件

(件)

罚没退

(万元)

移送

公安

案件

(件)

被查

单位

(家)

出动

执法

人员

(人次)

医用口罩

 

 

 

 

 

 

 

 

 

 

 

 

 

 

 

 

 

 

 

 

 

医用防护服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

 

 

 

 

 

 

 

 

 

 

 

 

 

 

 

 

 

 

 

 

 

呼吸机

 

 

 

 

 

 

 

 

 

 

 

 

 

 

 

 

 

 

 

 

 

红外体温计(额温枪)

 

 

 

 

 

 

 

 

 

 

 

 

 

 

 

 

 

 

 

 

 

非医用口罩

 

 

 

 

 

 

 

 

 

 

 

 

 

 

 

 

 

 

 

 

 

熔喷布

 

 

 

 

 

 

 

 

 

 

 

 

 

 

 

 

 

 

 

 

 

无纺布

 

 

 

 

 

 

 

 

 

 

 

 

 

 

 

 

 

 

 

 

 

红外传感器

 

 

 

 

 

 

 

 

 

 

 

 

 

 

 

 

 

 

 

 

 

其他

 

 

 

 

 

 

 

 

 

 

 

 

 

 

 

 

 

 

 

 

 

数据截至时间:2020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本表填报的数据均为2020年4月29日(含当日)的累计数(违法案件查处相关数据,不包括日常监督检查数据),包括市场监管和药监部门数据。
  报送说明:各区局每周三下午17:0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发送至市局竞争处,邮件标题为:某月某日某单位防疫物资专项整治每周工作情况。各相关处室工作情况每周三下午17:00之前将工情况发送至市局反垄断办,邮件标题为:某月某日某处防疫物资专项整治每周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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