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1.01.12
- 施行日期:2021.01.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宁东社会事务局,委属(管)医疗机构: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建立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人力资源信息库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10号)和《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1﹞4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做好信息录入管理工作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第三方实验室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检测工作的医务人员要在2021年2月5日前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网站(www.nccl.org.cn )“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人力资源信息库”,依据具体操作说明,完成个人信息录入。2月6日起,各医疗卫生机构新增的采样、检测人员应当于到岗1周内进行信息录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主管科室并开通账户,实现实时查阅、统计分析功能,为及时调用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做好信息支撑。自治区临床检验中心确定管理员负责全区人员信息的复核等,并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通用户信息。
医疗卫生机构确定责任部门和管理员负责本机构核酸采样、检测人员信息的初审和日常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员应当根据本机构采样、检测人员的入职、转岗、离职、退休等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管理信息库内人员状态。 加强人员培训和督导
自治区临检中心、各市卫生健康委可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组织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进行分级分层全员培训。同时,自治区临检中心要组织对全区各核酸检测实验室质控和室间质评进行一次飞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检测中存在的隐患或问题,确保采样、检测工作操作规范,检测结果准确。 加快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各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监督管理,持续提升PCR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和二级综合医院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进度。银川市、中卫市要督促辖区二级公立医院尽快建成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实验室。2021年1月底前,全区二级综合医院必须全部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排查
为有效应对突发疫情时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需要,各市卫生健康委要在1月份组织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核酸检测实战能力。各地要围绕发热门诊、社会办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关键环节,排查医务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核酸报告出具、发热患者接诊等情况,发现和整改突出问题,有效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请各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临检中心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1月26日前书面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管理处(邮箱:nxwstyzygc@163.com)。
信息库自治区临检中心管理员 李富荣 19995350717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