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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郴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告

郴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告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确保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合理制定学生学习课表和生活指南,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指定班主任和专任教师承担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指导任务,定期向学生了解情况。学校应利用家长QQ群、微信群等途径向学生布置适当的假期作业,并通过网络等各种方式做好学生的线上答疑、指导。要特别重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好假期的监护责任,督促孩子按学校的假期学习安排完成学习任务,尽量居家不外出,注意防护。   三、任何学校不得提前通知教师到校开展集中培训、学习、组织教学活动、进行开学准备等。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尽量采用互联网、微信、短信、电话等现代通讯方式安排工作,督促教师在假期制定好新学期教学计划、在家做好备课等开学准备工作。   四、各学校在防控期间不得对外开放学校场地,不得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学校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集中自习或返校活动。各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实习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做好实习学生安全防治教育,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对于暂未开展而即将开始实习的学生,要立即与实习单位衔接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各学校要做好延迟开学预案,提前做好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储备,提前做好人力和资源调配以及学习进度调整等工作。   六、严肃纪律。严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任何名义通知学生提前到校开展实习实训、线下辅导答疑、违规补课等,严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特别是严防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提前开学,严禁高三年级、初三年级提前开学,严禁教师家教家养,严禁培训机构组织学生培训,严禁组织学生研学旅行、社会实践等学生聚集性活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市教育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面向社会征集违反上述规定的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顶格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735-2884485。
郴州市教育局
2020年1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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