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厕消毒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厕消毒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岚交建综合〔2022〕55号)
各片区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厕消毒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厕消毒管理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2022年5月23日
2022年5月23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厕消毒管理工作指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厕环境卫生消毒工作,突出公厕消毒工作重点,严格落实消毒制度,保障如厕人员、公厕长、管理员和保洁人员的安全,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加强公厕保洁通风
各片区管理局、各村(居)要保证公厕按规定时间正常开放,开放期间卫生保洁严格落实清洁卫生、整洁有序的要求,做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公厕要勤开窗通风,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公厕内换气设施保持正常运行。 加强公厕消毒工作
各片区管理局要加强消毒、防护用品储备,并将各类消毒、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到每座公厕,督促公厕保洁人员做好以下消毒工作:
(一)设备器具消毒
公共厕所的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烘手器、洗手器、冲厕按钮及马桶坐垫等处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再进行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25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二)地面、墙壁消毒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再进行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25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洒一次,喷药量宜为100mL/㎡~200mL/㎡,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洒一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三)消毒频次
保洁人员在公厕开放期间宜每日先喷洒1次灭蚊蝇药物,再利用消毒液或消毒剂对公厕进行2次全面消毒,人体接触频繁的部位,如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烘手器、洗手器、冲厕按钮及马桶坐垫等处,宜每隔3个小时进行1次消毒,每日消毒不少于4次,消毒完毕后,应在公厕明显位置进行张贴公示。消毒频次可根据人流量增加或减少,动车站、各类场馆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公厕,应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再增加1次消毒。
(四)消毒流程
1.用消毒液清洗过的毛巾对公厕内烘手器、水龙头、门把手、无障碍设施、新风系统、隔板等设备设施进行擦拭消毒。
2.用压力喷壶将稀释后消毒液对小便器、坑位、垃圾桶、洗手池、地面等重要点位进行喷洒消毒。
3.对管理间进行擦拭及喷洒消毒。
4.对厕外5米范围内地面、化粪池井盖等地方使用喷雾器进行喷洒药剂。
5.作业完成后,对设备工具先冲洗再消毒,并将消毒工具放入工具间内锁好。
(五)注意事项
1.公厕内消毒时需将门窗关闭,待消毒工作完成后打开门窗进行通风。
2.疫区的公厕消毒剂浓度应增加1倍。
3.消毒剂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配制使用。 做好人员防护与保洁物资供应
(一)做好人员个人防护
1.各片区管理局要加强公厕卫生知识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安排专业人员对公厕保洁人员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培训,提升保洁人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2.公厕长、管理员和保洁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
3.保洁人员每日上岗前、下班后要做好自身清洁消毒。在作业过程配制和使用消毒剂时,要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每次作业前后进行卫生防护,必要时可用含醇速干免洗手消毒剂或有效碘含量为3000mg/L-5000mg/L的消毒溶液擦拭1-3分钟,作业完成后及时对防护物品、工作服进行清洁、更换、消毒。
4.各片区管理局要建立公厕长、管理员和保洁人员健康档案,定期组织体检。疫情防控期间每日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建议使用“福建八闽健康码”进行健康核验,并做好相应登记和报告。
5.对于疫情防控要求应隔离观察的公厕长、管理员和保洁人员,隔离观察期未满的,不得上岗。
(二)做好保洁物资供应
1.各片区管理局要帮助公厕长、管理员和保洁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做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配备,落实饮食、休息等后勤保障。对作业人员防护用品有缺口的,要主动对接各片区管理局,争取理解、支持和支援。
2.各片区管理局要加强清扫保洁用具管理和供给,配齐消毒药剂,做好公厕卫生器具、设施维护,督促保洁人员做好日常消毒工作,降低作业人员和群众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 做好检查与记录
各片区管理局应建立公厕消毒台账,并及时更新,台账应包括厕所名称、所在片区(乡镇、街道)、详细地址、消毒时间、消毒次数等信息。各片区管理局要按照本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对各村(居)公厕消毒管护工作开展自查,督促落实疫情防护职责,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留存相关影像资料,记录应完整、准确、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