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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填写《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统计表》的通知

福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填写《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统计表》的通知
(榕律通〔2020〕16号)


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
  当前全市进入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两不误”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福州市律师协会于2020年3月6日,已向全市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发出倡议书,要求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当好法治参谋助手,做好政策举措的法律审查和论证,在抗疫中充分发挥法律职能作用。为及时收集了解我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的开展情况,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于3月31日前填写《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统计表》,并发送至福州律协邮箱,发送邮件的主题需写明“单位名称”及“法律服务统计表”。
  联系人:李晨
  联系电话:0591-87276692
  电子邮箱:fzlsxh@163.com
  附件: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统计表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3月18日

  附件
  XX单位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统计表
  填报时间:
类别疫情期间,经过法律论证、法律审查出台的文件政策(包括复工复产)(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件)普法宣传作品(件)提供法律咨询(人次)处理或协助处理疫情相关 法律实务事例(件)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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