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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
(佛发改产业函〔2020〕2号)


各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粤发改贸易函〔2020〕1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收储实行以区为主,市区联动,具体比例待疫情结束后再行研究处理。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2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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