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全市建筑工地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全市建筑工地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沪建质安〔2022〕61号)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春节临近,本市建筑施工领域面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人返乡和节后复工多重压力。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本市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本市建筑工地安全防范、疫情防控、工人留沪过节和节后复工复产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做好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防范
  (一)做好停工停产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已停工和即将停工的项目做好登记,停工期间要求各项目施工单位做好值班安排,加强留守及滞留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管理,停工工地做好材料的堆放和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材,节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高留守人员防火警惕性。
  (二)做好连续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春节期间连续施工工地参建各方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带班检查,组织协调好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及防疫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大工程及疫情防控的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意识不放松、标准不降低,确保安全措施落地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受控。   二、毫不放松抓好新冠疫情防控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各区要强化政企联动和政策宣传,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鼓励外地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减少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要根据《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应急联〔2021〕892号)的要求,认真抓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监管检查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提高防护意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购置足量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工地进出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严格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并做好登记,保持人员聚集场地消杀和清洁卫生。一旦有疫情突发情况,建筑工地要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及时迅速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报告。   三、做好就地过节人员的服务保障
  积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关心关怀送给留守过年的务工人员。要从节日物资储备、节假日生活安排和困难群众帮扶等多方面予以关心和帮助,帮助企业留工稳岗、务工人员安心快乐过年。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充分考虑春节期间员工的情绪变化,强化人文关怀,细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缓解留沪人员的思乡情绪。对于员工家属到沪探视团聚的,要帮助员工解决相应的食宿问题。鼓励企业利用春节工闲时期就地组织培训,对留岗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健康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务工人员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共同营造就地过年良好氛围,共度健康、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四、提前谋划做好节后复工复产
  (一)做好节后外地务工人员返岗的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企业用工情况监测和劳务用工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根据疫情形势,及时调度指导企业组织务工人员返岗。要灵活运用包车等方式为务工人员健康安全返岗就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加强返沪返岗人员管控,做好项目作业和管理人员返岗前的健康管理,督促企业建档造册摸清掌握员工健康情况,堵住疫情防控漏洞。要配合属地街镇严格落实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跨省份返乡等重点人员管控要求,做好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做好建筑工地全面复工复产的安全管理工作。要聚焦节后复工关键节点,全面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准备工作,严格复工程序,分类、有序复工,督促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安全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要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复工前施工现场每个环节、每个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检查基坑及支护、脚手架、支模架、四口五临边、临时用电、消防设施、起重机械以及扬尘防治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严防因疫情推迟复工后的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