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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厦人员健康管理的公告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厦人员健康管理的公告


  为强化境外入厦人员(含经境内第三地入厦人员,下同)健康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现就进一步做好境外入厦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入厦人员应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二、所有境外入厦人员到达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和港口码头时,应积极配合海关、边检、机场、民航、高铁(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等单位和机构,做好体温检测、海关检疫、核酸检测、流行性病史调查等工作。完成分类后,应服从转送、收治、集中医学观察等处置安排。   三、境外入厦人员不如实申报病情,或刻意隐瞒、虚报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和相关接触史,或拒不接受体温检测和医学检查,或逃避集中医学观察和治疗,或不遵守医学观察有关规定、存在其他扰乱疫情防控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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