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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吉林省财政厅、中国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印发《支持安责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的通知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吉林省财政厅、中国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印发《支持安责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各银保监分局,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为支持安全生产责任险参保企业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吉林省财政厅、中国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制定了《支持安责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财政厅
中国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
2020年3月6日

  支持安责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支持安全生产责任险参保企业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应急厅〔2020〕5号)精神,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扩大保费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安责险预防费用的适用范围,可根据参保企业申请,将预防费用用于参保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调整保费缴纳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已参保安责险的企业,因防疫工作需要停产停工的,将免费为企业适当延长保险期限,具体延长期限根据实际停产停工时间确定。对安责险续保企业的保险费缴纳方式进行灵活处理,允许企业分期付费,可缓缴安责险首期保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三、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对复工复产的参保企业,要主动对接,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创新服务方式,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服务等,有效预防和减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帮助参保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参保企业提供全面的保险金融服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四、扩展保险责任范围。在原保险合同不变的前提下,扩展保险责任,对复工复产参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参保人员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死亡的,按10万元/人标准进行赔付。   五、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开通安责险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和流程,特事特办、快处快赔,扎实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各项保险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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