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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宝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确定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市区发热病人集中留观定点医院的通知

宝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确定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市区发热病人集中留观定点医院的通知
(宝市防指发[2020]20号)


各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级各医院:
  为了落实2月10日国家卫健委马晓伟主任“所有发热病人都要留院观察”的讲话精神,切实解决市区发热病人的留院观察场所,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确定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市区发热病人集中留观医院。
宝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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