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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8日)


各县(市、区)、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中省直驻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我市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完善“六级书记抓防控”机制,落实排查“四个最严”,细化实化“七个到位”,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明确企业复工要求
  全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供煤、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大工程项目以及与其配套保障的相关企业、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由各地确定),要保持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在我市Ⅰ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疫情风险管控。企业需将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提前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备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
  稳步推进企业复工,支持重点企业复工,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生产条件。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企业要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了解返岗返工人员返通时间和交通方式,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企业要加强对返岗返工人员基本信息的了解,特别是行程轨迹和旅居史情况,并依此提前制定好疫情管控预案。着重排查疫区返通人员是否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对来自武汉等重点疫区人员,无发热症状的,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对有发热症状的,一律送往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并采集咽拭子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本省或其他非重点疫区人员,若非密切接触者,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正常返岗返工;若有发热症状的,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体检正常可解除隔离观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自行设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同时,企业要组织好内部消杀和员工体温监测工作,为每名员工配备足够的口罩等防护装备,并建立健康档案。
  企业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用工不够的企业要及时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我市Ⅰ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正常参与工作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设特别热线电话,针对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劳务纠纷进行快速处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权益。   四、加强复工企业服务
  各地督促帮助复工企业提前安排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物资调运,加强企业复工所需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应保障工作,协调金融部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复工所需流动资金缺口问题。
  帮助企业做好生产环境消杀。帮助企业从我省指定合格消杀用品定点供应单位采购消杀产品,为企业自行组织采购消杀产品提供便利条件。
  各地要对企业复工情况进行调度,分行业、分重点企业分析疫情影响情况,对经济稳增长形势作出分析预判,并有针对性提出支持重点企业复工和稳定经济运行的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和生产运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地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各地要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确保所有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要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推诿扯皮、逃避责任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六、统筹做好节后错峰返程防疫和交通运输保障
  细化实化措施,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防疫要求。做好客流预测,保障装备精良,强化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客运场站设施消毒、通风及人员防护措施,严格规范和加强乘客测温工作,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客座率,认真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加强途中及事后疫情防控。
  保障交通运输网络通行顺畅。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要求,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有力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有序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不得禁止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城市、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要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加强农民工等重点人员运输保障。加强组织化管理,建立联动机制,摸清农民工、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出行需求。开展定制化运营,指导运输企业优化运力结构和运输组织方案。
  切实保障防疫应急运输畅通高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指挥,强化部门、区域间协同。积极营造节后错峰返程的良好氛围,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解读,引导乘客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加强正面典型宣传。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统筹协调,全力做好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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