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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紧急下达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疫情防控)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紧急下达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疫情防控)的通知
(苏财资环〔2021〕33号)


省生态环境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下达你厅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疫情防控)405万元,用于购买医疗废物和涉外垃圾处置设施和物资,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购买移动式应急医废焚烧装置、医疗废物收集桶、医用防护服、医疗废弃物处置手套等专用设施及物资。请你厅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3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二、请你厅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苏财购〔2020〕12号)要求执行设施及物资采购,并按规定规范资产管理。
  附件: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防疫装备和物资)预算指标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防疫装备和物资)预算指标表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装备和物资购置项目金额
1省生态环境厅移动式应急医废焚烧装置240
2省生态环境厅医疗废物收集桶110
3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医用胶条防护服44
4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医疗废弃物处置手套11
合计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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