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依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怀柔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怀柔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调查、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诉讼活动统一延期进行,变更后时间另行通知。
  2. 疫情防控期间,怀柔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请相关诉讼参与人留意接听承办法官电话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的,可以通过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承办法官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3. 疫情防控期间,怀柔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实施财产查控措施时原则上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减少不必要的线下查控活动;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询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受到疫情影响。
  4.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法院的,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
  5.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优先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在线开展立案、缴费、调解、查阅档案等诉讼活动。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向怀柔法院提交,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
  邮寄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泉河五街13号院1号楼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政编码:101400,收件人:立案庭,联系电话:010-89689374。
  疫情防控期间,怀柔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要求开展审判执行工作,部分案件因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可能暂时受到影响或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