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延迟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延迟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经请示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我市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市属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2020 年春季开学时间延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延迟《市教育局关于各级各类学校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结束及寒假工作的通知》(武教【2019】7号)文件规定的全市中小学、市属大中专院校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将视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和防控情况,请示上级同意后另行通知。   二、2月10日前,各单位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教体卫艺【2020】1号)要求,做好假期各项工作。   三、2月10日开始,各区教育局组织辖区中小学、中职学校,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开展在线课程教学(方案另发)。   四、正式开学前,严禁市属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各类线下课程教学、培训和集体活动。各区教育局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合理制定学生学习计划和生活指南,指导学生安排好居家学习和生活;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建立离校学生情况日报制度,定期向学生了解相关情况,通过电话、网络等各种方式做好学生的个性化辅导。
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6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