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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业人员: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同时本着简化、高效的原则,从方便个人、企业和基层考虑,经研究确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对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的二级建造师,其注册有效期由系统自动延长,暂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视疫情情况再作调整)。暂缓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的发放和补办工作,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执业师查询”栏目(http://124.128.19.211:81/)查询为准。   二、疫情结束后,有关延续注册事项另行通知。对注册有效期由系统自动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的特殊延期证书,需按后续通知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申请正常延续,正常延续证书有效期在特殊延期前证书原有效期基础上延续。
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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