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科技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就支持我省科技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科技创新、服务全省科技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提出如下措施:
支持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科技攻关。组织实施省疫情防控应急科技攻关专项项目、征集项目和科研接榜项目,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疫情防控需要的检测技术与产品、临床诊治、药物和疫苗等研发方向开展协同攻关,纳入省级科技专项计划,为企业申报项目开通绿色通道,评审立项采取简便化程序。鼓励科技企业结合疫情防控自主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或重大应用成果的,事后给予奖励或补助。 支持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品生产。服务疫病防控领域企业加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加强校企、研企对接,支持相关领域企业针对当前疫情防控需要转化疫情防控领域短平快适用技术成果,积极投入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对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供应防疫物资表现突出的企业,省级科技计划将在科技研发项目、技术创新平台、科技创新人才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鼓励企业开展面向疫情防控的信息技术服务。发挥科技计划支持引导作用,鼓励企业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与流行病学、临床医学等疫病防治技术及社会管理科学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积极创新紧扣疫情需求的新应用、新模式,有效提升疫情防控的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为科技型企业发展减轻负担。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与落实,建立网上申报服务平台,线上服务科技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鼓励科技创业载体减免在孵科技企业房屋租金,省科技厅将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减免在孵科技企业房屋租金情况纳入2020年度“3A孵化器”评选指标,对举措得力、成效显著的,加大补贴支持力度。 加强对企业的科技金融服务。大力推动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加快投资力度,协同银行、保险、担保、再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快速检测、临床诊断、抗病毒应急药物、疫苗、动物溯源研究、病原学及流行病研究等领域项目及企业的科技金融支持力度;联合专业机构针对企业应对疫情中员工管理、法律问题、商业模式调整以及国家政策等迫切实际问题开展线上公益培训。 大力推进涉企业事项网上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等行政服务事项实行“一网通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行业务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延长因疫情影响的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有效期。充分运用互联网开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因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期申请验收的现场验收项目经网上报备后,可延期组织验收。 强化省市县科技部门联动服务。省、市、县三级科技主管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服务对接,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全力支持服务企业抗疫情、强创新、保发展。对积极围绕疫情防控需求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并为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省市县科技部门将在科技计划立项和企业创新服务方面联动给予支持。 加强信息交流和典型宣传。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设立“为打赢新冠疫情阻击战贡献科技力量”专栏,开展“我为疫情防控献一策” “抗击疫情科技在线问答”活动,汇总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政策,征集企业意见建议,总结推广企业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12日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