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部、经开区人力资源局、贵阳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办公室、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社会事务发展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各区(市、县)、各部门要将抗击疫情稳定就业工作中的亮点、存在问题和就业影响、政策建议以及已经出台的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措施及时上报市局就业处(联系人:袁平、杨先涛,电话:88129029,邮箱:rsj-jyc@guiyang.gov.cn)。
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略)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5日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