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民政厅等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扶贫办 吉林省总工会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 发文字号:吉人社明电﹝2021﹞1号
- 公布日期:2021.01.25
- 施行日期:2021.01.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扶贫办、吉林省总工会、吉林省妇联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吉人社明电﹝2021﹞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信局、民政局、交通局、扶贫办、总工会、妇联:
为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8号)。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对专项行动做出了具体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请于1月26日前上报工作联系人,4月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各地每周至少报送两篇活动中的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请发至邮箱408142825@qq.com,省里将择优在省内刊发和上报国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刘丽媛 0431-88690920
省工信厅:王瑞平0431-88904632
省民政厅:魏新宇 0431-80782300
省交通厅:韩 超 0431-85097543
省扶贫办:刘远朋 0431-88904458
省总工会:汪之强 0431-85375465
省妇联:王 颖 0431-81162368
附件:1.吉林省“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安排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 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8号)(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民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扶贫办
省总工会
省妇联
2021年1月25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民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扶贫办
省总工会
省妇联
2021年1月25日
附件1
吉林省“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安排
省人社厅具体工作
(一)向农民工等人员发出节日慰问信。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刊发《致广大农民工朋友及外出务工人员的倡议书》,倡导在外来务工人员和广大农民工在务工地就业过年,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生产,并向他们致以新春的祝福和慰问。
(二)发放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且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按照省外户籍员工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
(三)建立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确定重点企业清单,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用工服务和指导。确定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人社服务专员,主动了解重点企业员工总数、缺工人数、空岗结构等情况,形成用工需求清单。积极对接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并推动解决,形成问题解决清单。对重点监测企业用工及农民工返乡回流等情况实施监测,科学分析判断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的影响。根据可能造成的规模性失业风险危害性、紧急程度、波及范围等,制定全省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预案。
(四)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服务指导。鼓励引导企业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与职工协商确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妥善处理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就业岗位。
(五)支持企业共享用工。依托吉林就业创业网,开设共享用工专区,面向富余员工企业和缺工企业提供免费信息发布服务,搭建线上共享用工平台。指导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与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企业和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企业的对接服务,引导其积极开展用工余缺调剂。
(六)开发公益性岗位。协调相关部门,综合使用各类资金,统筹开发治安协管、道路管护、保洁环卫、社区服务、快递收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乡村公益性岗位,疫情防控重点乡镇开发一批消杀防疫岗位,兜底帮扶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务工人员。
(七)持续开展就业招聘活动。线上线下持续不间断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分行业、分岗位举办特色专场,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提供政策宣传、岗位归集发布、人岗精准对接、职业指导、权益保护等多样化就业服务。
(八)精准施策就业困难群体。指导各地聚焦就业困难人员,针对其不同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树立正确择业观;对技能不足的,提供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需求的,至少提供3个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 加大岗位收集力度,优先提供给重点帮扶对象。鼓励龙头企业、产业扶贫项目企业、农民合作社、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等用工单位优先吸纳当地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对有意愿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优先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
(九)搭建基层就业平台。发挥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指导其适时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做好人企用工对接。
(十)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会同扶贫、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有效对接省内外用工企业,及时开展“点对点”“一站式”输送服务,组织农民工有计划、成规模、成批次外出务工,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印发全省农民工返乡留乡就业实施方案,组织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新业态、以工代赈等项目,拓宽就地就进就业渠道。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初创补贴。
(十一)用好职业技能培训和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企业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鼓励企业广泛开展班组、车间间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荐优秀选手参加企业或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安全技能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参加安全技能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积极推动煤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企业以工代训,对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培训标准拨付给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返还标准发放稳岗补贴资金。
(十二)发放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依法取得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且年度报告审核通过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为30人(含)以上的,补助1万元;50人(含)以上的,补助2万元;100人(含)以上的,补助4万元;200人(含)以上的,补助8万元。
(十三)快速办理待遇申领。全面落实《吉林省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经办规程(暂行)》,畅通网络申领渠道,简化经办流程,全省范围同步实现失业保险金申领和失业登记“一窗办、一门办”,所有失业保险待遇(含临时生活补助)均可通过网上申领。
(十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行动。1月21日—2月11日开展全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执法检查,2月18日—2月25日筹划开展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受理投诉举报,排查风险隐患,查处违法案件。
(十五)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在“吉林人社视点”公众号开设专栏,宣传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稳岗留工政策信息,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省工信厅具体工作
(一)代省政府起草《关于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工业企业连续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3号)。在指导推动企业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同时,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留员工、稳生产,引导支持春节期间企业不停产、项目建设不停工,全力保障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平稳运行。1月23日,省政府召开省市县三级专题视频会议,吴靖平常务副省长围绕突出释放政策效应做出部署和要求。
(二)加强政策措施宣贯解读。省工信厅从三个方面对省政府关于鼓励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政策进行宣贯。一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政策解读,由省工信厅编辑政策解读通稿,省直相关部门分别进行解读。二是利用“万人助万企行动”机制,通过驻企联络员将相关政策信息及时推送给企业。三是发挥省市县领导包保重点企业机制作用,各级政府在春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企业,向企业送政策礼包、送防控物资等。
(三)做好企业奖励政策的落实。一是提前兑现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一线员工的奖励资金,确保春节前各级奖励资金送达企业,引导500户重点企业春节不停产、不放假。二是组织500户重点企业人员核酸检测,对重点企业营销采购、物流运输、窗口服务职工协调提前做好疫苗接种。三是为重点企业提供防控物资保障。
(四)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护。省工信厅编印了《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手册》,指导工业企业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地驻企联络员要持续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跟踪指导和服务。 省民政厅具体工作
(一)社区在春节期间组织相关服务活动时,将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纳入进来,使务工人员在异地舒心安心过年。
(二)统计全省外出务工父母不回家过年的儿童数量,组织慰问探视等关爱服务活动,并及时发现报告情况。
(三)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应救尽救。
(四)加强社区走访,主动发现需要帮助的对象,做好及时疏导解困工作。
(五)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 省交通运输厅具体工作
(一)在春节后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工作中,组织做好道路客运班线和城市公交等与铁路班次运力的衔接。
(二)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复工计划,组织全省公路项目建设法人摸清劳务协作工人返岗时间和输送需求;对于从重点疫区返岗返工人员,加强协调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沟通和对接,采用“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方式,确保人员安全、顺利返吉,并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隔离、检测等工作。
(三)结合公路工程项目用工需求实际,积极鼓励引导公路项目建设法人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积极为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造机会。 省扶贫办具体工作
(一)及时组织节日期间慰问脱贫户,并上门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
(二)利用光伏扶贫收益、村集体积累、公益岗补贴资金等开发临时岗位,妥善安置暂时无法就业的脱贫人口。
(三)突出脱贫人口这个重点,做到“三个优先”。 省总工会具体工作
积极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对困难职工、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进行走访慰问。 省妇联具体工作
(一)面向稳岗留工家庭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慰问活动。
(二)开展农民工留守子女关爱活动,组织参加省妇联少儿公益云课堂、“不寻常的假期时光”主题活动,丰富孩子的假期生活。
(三)开展“微光行动”,征集农民工留守子女“微心愿”,协调对接爱心资源,满足“微梦想”。
(四)开通12338维权服务和心理咨询热线,为服务对象妇女提供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
(五)组织女农民工家长参加女子修养云学堂、家庭教育云讲堂,丰富生活,提升科学教子理念。
(六)在“吉林女性”公众号开设专栏,及时转发权威信息,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和稳岗留工政策,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