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目前,我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考虑到群众通过走访方式在信访接待场所聚集,会给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带来影响和挑战,扩大疫情的传播,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信访局的有关通知要求,自即日起,我厅暂停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暂停期间,群众可以通过海南省政府网站、“海南信访”公众号、“海南信访”APP等网上投诉渠道或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
海南省司法厅
2020年1月30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