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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对人员信息进行电子核查登记的通告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对人员信息进行电子核查登记的通告


  为科学、高效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防控疫情,自2月15日0时起,我市将全面启用“易登记”人员出行信息电子登记系统。全体市民、外地来佳人员出入我市各居民小区(村屯)、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和营业场所,必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登记。
  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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