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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停人员聚集活动的通告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停人员聚集活动的通告


  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非必要的人员聚集,降低人员聚集引起的感染风险,遏制疫情传播,现将有关决定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暂停部分场所和非必要聚集活动
  1.暂时关停下列场所:歌舞厅、棋牌室、网吧、洗浴、酒吧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
  2.暂时停止举办下列人员聚集活动:各类文艺演出、灯会、庙会等聚集式文化活动,各种聚集式营销活动,各类校外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大型团拜、慰问、联欢、表彰、聚餐等。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活动的管控
  1.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理发店等必要经营场所,要加强出入流量控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公共区域消毒等防控措施,从严管控。
  2.餐饮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保持就餐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工作人员要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
  3.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加强入住登记,严格落实扫码测温,谢绝不佩戴口罩、不配合检查的顾客进店。
  4.公共交通、机场等运输营运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合理调整运营班次,减少等待排队时间,降低乘车人员密度。
  5.对婚丧嫁娶等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在家吃年夜饭。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对各类经营场所、活动的科学管控和合理引导。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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