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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暂行不见面审批的通知

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暂行不见面审批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便企事业单位在网上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暂行不见面审批。经办流程如下:
  一、单位申请
  申请单位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业务时,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中“其他附件”一栏上传《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应包括申请编号,申请人信息,申请办理的业务类型,承诺补交材料等内容。请留下详细的邮寄地址、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等信息,以便邮寄。   二、网上预审
  申请单位提交的《承诺书》等材料,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规定时限内预审通过;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的,优先进行网上审核。   三、提交材料
  一级预审通过后,申请单位将系统上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通过快递寄送至我委,其中事项申请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件需为原件,其余材料为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办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延期、变更、注销事项需同时邮寄所持有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寄送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管委会416室人力资源局收)   四、许可决定
  收到申请单位邮寄材料并核对无误后,我委将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业务,申请单位可自行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打印相关材料;申请其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业务的有关证件及《许可决定书》,我委通过顺丰或EMS到付邮寄。   五、加强监管
  不见面审批的业务,管委会将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申请单位应严格按照《承诺书》中的承诺,确保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积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查验工作。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提供要件原件的,相关情况录入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列为失信单位,不再适用承诺审批。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依法取消行政决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待疫情结束后,另行通知终止执行时间。
  附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承诺书》模板
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20年2月11日

  附件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承诺书

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本单位 填写聘用单位名称 聘用的外国人基本信息:姓填写外国人姓(大写)名填写外国人名(大写),护照号(填写外国人护照号),性别填写外国人性别,国籍填写外国人国籍,出生日期填写外国人出生日期,出生地填写外国人出生地,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填写申请编号,填写业务类型业务,申请不见面审批。本单位承诺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愿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邮寄地址:填写详细邮寄地址
  联系人: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填写联系人手机
(聘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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