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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关心关爱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十个一”措施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关心关爱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十个一”措施的通知
(宁政办〔2020〕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宁德市关心关爱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十个一”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宁德市关心关爱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十个一”措施

  一、发出一份关怀慰问信。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向全市一线医务人员发出一份慰问信。   二、成立一支志愿服务队。动员机关干部、党团员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成立志愿者队伍,针对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在生活用品采买、子女在线学习辅导、读书交流、心理辅导等方面的现实需求,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实现一对一精准服务,切实解决一线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开通一项免费通话业务。疫情期间为援鄂医务人员办理一项免费通话业务,保障医务人员与家人亲朋的沟通需求。   四、提供一项人身安全保障。在合理做好一线医护人员轮休、调休、补休安排和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人员要求强制休息的基础上,为所有一线医务人员办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并在疫情结束后组织开展一次全身健康体检。   五、用好一条关爱热线。根据一线医务工作者及家庭的需求,开通一条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关爱热线,提供相关的维权和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减压、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帮助医务人员及家庭成员减轻心理压力,加深彼此理解,筑牢家庭平安防线。   六、健全一条医疗防护物资保障通道。指定专人与物资保障部门对接,将援鄂队员医疗防护物资保障纳入指挥部统筹。在医疗防护物资保障上体现一线优先的原则,优先发放,突出保障在鄂人员救护需要。   七、开设一条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一线医务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的,当日申报、当日受理、当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申报材料容缺后补,其医疗救治不限定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救治时使用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涵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住院服务设施费用,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工伤登记、伤残和工亡待遇核定等相关业务,可通过电话、微信、公共邮箱等方式申报,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审核拨付。   八、建立一项激励机制。在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问题按闽人社〔2020〕28号和宁委组通〔2020〕4号精神执行。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线医务人员,在年度考核基础上可再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秀比例最高可占参加单列考核人数的30%。同时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根据相关规定,简化项目公示、审批等程序,给予及时性表彰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   九、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家庭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对在防控疫情斗争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别是奋战在防控最前沿的优秀医务工作者,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及时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十、享受一次子女就学照顾。援鄂医务人员享受一次子女入学照顾。今年起入学幼儿园的,结合家长意愿,根据属地原则可以优先安排在相关公办幼儿园就读;入学小学的,结合家长意愿可以优先安排在相关小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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