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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关于响应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决定的通告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号)


师市各团场、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驻师市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群众:
  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传播途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响应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决定,现发布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自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六日十时起执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一.师市各文化馆、图书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二.师市旅游景区(点)暂停营业,所有旅游团队一律取消。   三.师市各酒店、宾馆、旅社,一律暂停对外团体性餐饮营业服务。   四.关闭所有活禽交易市场,严禁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活动。   五.师市县际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城市公交及出租车全部暂停营运。
  举报电话:0998-6305095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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