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旅部、省文旅厅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紧抓实清明期间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假日景区开放的主要任务
  随着天气转暖,假日出游活动明显增多,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突出压力。要深刻把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反复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自觉性,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坚决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防控要求
  A级旅游景区要按照文旅部第四版景区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精准落实防控措施。坚决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总体要求,要引导游客执行好“一米线”,错峰游览等措施的落实,景区以及景区内的演艺场所等,都要落实实名制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特别是对重点旅游景区、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自查自纠行动,有效弥补防控漏洞,将景区现场管理工作落实落细。   三、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切实做好景区各项安全管理
  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和文旅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有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要迅速指导景区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指导景区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景区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游览交通等方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对当场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停止向游客开放实行闭环整改。要指导景区修订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景区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景区应急处置能力。   四、持之以恒开展景区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督导行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要持之以恒开展景区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督导行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通过多种方式做好重点景区巡查调度,指导督促旅游景区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梳理问题,查漏补缺,以查促改,坚决堵住各项工作疏漏。要与宣传、网信部门建立沟通联动机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要委派专人,密切关注旅游景区相关舆情,及时发现舆情,妥善处置舆情,强化正面报道。
  特此通知。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