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关于本市大型商场延迟缴纳疫情期间电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本市大型商场延迟缴纳疫情期间电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京商规字〔2020〕5号 2020年3月)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更好服务市民生活,缓解大型商场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经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研究决定,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的本市大型商场可申请办理延迟缴纳电费。具体通知如下。
支持范围和条件
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本市区域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百货店、购物中心。(综合体仅为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等) 具体规定
(一)各大型商场在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的用电费用,可延迟至一级响应期结束日后60日内缴费。免收疫情期间缓交的电费滞纳金,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二)本市宣布一级响应终止日次日起发生的用电费用,按照正常收费缴纳期进行缴纳。
(三)延迟缴纳资格由各大型商场自愿申报,经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认定后,须将电费延迟缴纳政策传导到场内各用电终端。 办理流程
本市大型商场可于3月20日前,向所在区商务局(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电费延迟缴纳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使用自有用房的大型商场,需提交不动产登记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综合体仅需提交商业部分);使用租赁用房的,需提交业主方相关材料及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
3.企业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4.缓交政策传导到用电终端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5.申请延迟缴纳电费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
在疫情期间,鼓励企业采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相关材料按顺序整理并发送至所在区商务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区商务局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2:缓交政策传导到用电终端承诺书
3:申请延迟缴纳电费表
附件1
各区商务局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东城商务局 | 67079118 | swwghfzk@bjdch.gov.cn |
西城商务局 | 83509352 | ltfzk209@163.com |
朝阳商务局 | 65099665 | hihc@netease.com |
海淀商务局 | 88498196 | maocuke@126.com |
丰台商务局 | 63833970 | ftswjltfzk@126.com |
石景山商务局 | 68607230 | sjsswwfwjyk@163.com |
昌平商务局 | 69741104 | swwltk@126.com |
顺义商务局 | 69446405 | guihuake2010@126.com |
大兴商务局 | 81298225 | swwltk@bjdx.gov.cn |
通州商务局 | 69533144 | liutongke69533144@163.com |
房山商务局 | 81312708 | fsswghk@163.com |
门头沟商务局 | 69826432 | ltk69826432@163.com |
平谷商务局 | 69977631 | pgqswj9822@163.com |
怀柔商务局 | 69646108 | hrswj@126.com |
延庆商务局 | 69102625 | l15810536725@icloud.com |
密云商务局 | 89089303 | waizikejia@126.com |
亦庄金融商务局 | 87163265 | yuanlcl@163.com |
附件2
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我公司承诺,如被认定为可享受电费缓交的大型商场,会将电费缓交政策传导到用电终端,保证驻场各商户同时享受电费缓交政策。
如未按照要求,将缓交政策传导到用电终端,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20年3月 日)
附件3
申请延迟缴纳电费表
企业名称 | 业态 | 地址 | 建筑面积 (㎡) | 是否自有物业 | 商户数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手机) | 工商代码 | 电力账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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