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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潍坊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当前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潍坊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当前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管社会组织:
  当前,我市部分县市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加强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现阶段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减少出行流动。坚持非必要不出防范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因需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返回后要按照规定立即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备。   二、严控人员聚集。近期禁止举办交流研讨培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必要时可采取通讯方式线上举办。   三、理性参与一线疫情防控活动。社会组织参与一线疫情防控活动,要与自身能力、装备水平等相适应,服从地方领导。   四、主动维护舆论环境。不信谣、不传谣,倡树网络正能量,积极营造抗击疫情安全防线舆论环境。   五、规范募捐行为。有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抗疫捐赠活动,做好记录。禁止无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发起公开募捐活动。   六、无条件维护疫情防控大局。各社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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