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区信访局的有关通知要求,即日起,自治区民政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公告。接待场所暂停接待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下列渠道向自治区民政厅反映有关民政业务的诉求、意见和建议:
网上信访
登陆广西民政厅网站(http://mzt.gxzf.gov.cn/),通过网上信访大厅提出信访诉求、意见和建议。 邮寄信访材料
信访人可通过寄送信件的方式将信访材料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1号,收件人:广西民政厅信访室,邮政编码:530022。
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民政厅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要求,认真办理好人民群众提出的每件信访事项,依法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提出的合法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采取必要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0年2月2日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