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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有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刻汲取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事故教训,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大力推进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突出做好全市文旅系统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汛期安全、演出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类公共文化活动、演出活动、送戏下乡、宣传推广、非遗表演等涉及文旅的活动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活动尽量选择在背风、紧靠稳固建筑物等安全条件好的场地、场所进行,确需搭建演出场地的,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不发生倾斜、倒塌、线路短路、气象和地质灾害等危及安全的问题发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如确需乘坐旅游包车和其它营运车辆的,严格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认真查验有关证照材料,主动校验车辆、驾驶员资质资格等,指定专人带队,加强行前教育,及时签订安全协议、安全责任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   二、要联合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电力等部门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特别是临时搭建舞台演出、剧场及酒吧演出、露天音乐节、大型演唱会演出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检查营业性演出是否依法取得演出审批许可文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疏散方案、疫情防控预案,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场所的现场监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条例,畅通消防通道,确保不发生火灾和人员踩踏等事故发生。   三、严禁在A级旅游景区、文化旅游场所进行私搭乱建,确需搭建临时建筑或开发露营、营地等户外项目时,必须遵守住建、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和相关安全规定,选择安全基础好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及预警信息,严防发生次生灾害,确保人员和游客安全。   四、指导督促旅游星级饭店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食品采购、制作流程;A级景区要选择有资质、讲卫生、信誉好的食品经营单位进入景区,严禁无证小商、小贩在景区的经营行为,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严禁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就餐。   五、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市场主体、文旅活动要严格落实国家第九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要求。继续执行测温、验码(山西健康码、山西场所码、行程码)、查证(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和戴口罩疫情防控“四要素”,将核验“山西健康码”“山西场所码”“核酸阴性证明”作为通行必需凭证,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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