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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三明市国资委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明市国资委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明国资办〔2020〕3号)


各所属企业、委机关各科室: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于1月23日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安排,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我市国资国企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各企业要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车站、机场等人群集中和人流较大场所要加强通风、清毒等工作,做好重点人群的监测工作,发现情况,及时科学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卫健、防疫部门及市国资委办公室。   二、做好春节假期干部职工健康信息跟踪摸排工作
  各所属企业要立即做好干部职工健康情况跟踪登记工作,及时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了解春节假期干部职工出行动向及身体健康状况,重点了解是否出入过武汉等已经报告病例的疫区,严格落实病例及病因追踪登记制度,做好出入疫区人员信息登记,建议干部职工如无紧急情况尽量不要前往武汉等地。要对从武汉等地返回的干部职工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可要求其自行隔离,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上报所在地卫健、疾控等部门及市国资委办公室(值班室),并按照疾控机构要求规范处置。   三、做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宣传教育
  各所属企业要切实提高对当前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的认识,一方面必须高度警惕、认真准备,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必须坚定信心、敢打必胜,全面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各企业在宣传、处置的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握好度,积极引导职工群众以官方公布疫情信息为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引起恐慌,确保职工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要及时与所在地疾控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客观转发国家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科学宣传疫情病毒源头、感染、传播等机理和疫情防护知识。企业宣传部门要利用微信、企业APP等平台加强疫情及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醒干部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做好节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准备工作
  各所属企业要针对建筑工地、项目现场施工人员集中、人员流动性大、外来施工人员多的特点,认真采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措施,尤其对施工人员集中的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要定点定时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要加强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设专项宣传栏,让大家了解防治措施,提高防护意识;企业(或各项目部)要有专人负责,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和预案,提前准备防控物资(如:口罩、公共区域洗手液等),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要建立疫情层层报告制度,各建筑工地项目部要密切关注有无疫情,并及时向企业防治负责人报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并配合卫生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卫生部门检验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再开工。
  市国资委值班电话:8950991
三明市国资委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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