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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通告(二)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通告(二)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最高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我市疫情防控状况,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原定于1月31日(正月初七)至2月2日(正月初九)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间的开庭等诉讼活动原则上延期,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但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的案件除外。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就案件具体变更时间、如何提交诉讼材料等事项进行沟通,请您留意来电及短信。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的,可以通过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公开庭审的案件,公众可选择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过程,无需到法院旁听庭审。   三、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与信访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拟到法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申诉信访、查询案件信息、调解案件的,可使用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在线法院或者12368热线等信息平台,在线开展立案、材料接转、申诉信访、案件信息查询、调解等诉讼活动。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邮寄立案,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法院立案一庭;申诉或者信访的,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法院立案二庭(申请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具体事宜可以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电话(0557-12368 0557-3752277)进行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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