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封闭管理期间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宜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20.02.19
- 施行日期:2020.02.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封闭管理期间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和宜昌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期。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不动摇,一手抓民生保障不放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严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
严格执行《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宜昌城区小区封闭管理的通告》(第9号)规定,通告执行期间,暂停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已审批但尚未复工复产的企业,暂停复工复产。除已复工复产企业外,其他企业复工复产时间由市防控指挥部根据国家、省统一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评估确定。
已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返岗人员规模,严密开展职工健康监测,加强环境卫生、职工食宿及车辆管理。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已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情况,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采购、交通运输、员工招聘、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有序安排教育教学
市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疫情防控期间,要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教学、在线辅导答疑和学生自主学习,指导学生做好居家期间体育锻炼。合理安排在线教学的内容和进度,加强对教师、家长、学生培训指导,确保教学实效。
在正式开学前,要对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擅自提前开学。持续做好校园防疫消毒工作,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全面掌握师生动态,落实日报告制度,扎实做好开学各项准备。春季学期开始后,原则上实行“零起点”教学,科学制定教学计划,补齐疫情防控期间耽误的教学时间。 做细做实民生保障事项
强化生活物资保障,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加强市场监测,严格物价监管,保障蔬菜、肉、蛋、奶、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把握农时季节,稳妥有序抓好春耕备耕、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及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工作。
持续推进无接触代购、配送,充分发挥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下沉一线党员干部、志愿者等作用,及时了解居民生活物资需求,主动做好线上订购、送物资上门等服务工作。
关心关爱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加大帮扶力度,落实保障政策,解决实际困难。加强精细、贴心服务,切实解决母婴产品及慢性病患者就医、用药等需求。加快开发启用疫情联防联控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为居民体温监测、交通出行等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智能化服务。
高效办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12345”等平台群众诉求,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宜昌城市温度。强化舆论引导,更好发挥新媒体作用,弘扬正能量,增强社会信心。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压紧压实党员干部下沉责任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继续组织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协助社区(村)做好政策解读、封控管理、健康监测、物资配送、情绪疏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下沉党员干部要发扬“严紧硬实”作风,亮身份、作表率,自觉接受社区统一调配,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在重点做好下沉工作的同时,科学调配力量,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机关有序运转。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2020年2月19日